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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作者:华东政法…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7-11-20 12: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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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专业为重点,兼具经济、外语和管理类专业的多科性大学,具有接受攻读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招收海外留学生、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资格,学校现有长宁和松江两个校区,长宁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苏州河畔,毗邻中山公园;松江校区则座落于环境优美的松江大学园区内。

  建校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人才,社会声誉日隆。在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人文素质的培养,设立了校艺术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艺教委关心下一代专家指导团华东政法大学艺术教育基地、艺术教研室等机构;拥有管乐团、合唱团、舞蹈队、沃原剧社、百外书社、民乐团等十多个学生文艺团队。其中,管乐团、合唱团、百外书社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命名为“上海市大学生艺术团”。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曾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歌手邀请赛一等奖、全国舞蹈比赛创作表演一等奖、全国学生戏剧比赛(双语)表演、剧目两项二等奖、上海市布谷鸟学生音乐节合奏比赛一等奖、“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吹奏乐队比赛(大学组)金奖、魅力校园第一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六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三等奖,魅力校园第二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七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演出和编导两项金奖等奖项六十余项,并组织文艺团队赴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南京路世纪广场、东方绿洲和松江大学城等大型场所多次演出。为加强文艺团队的建设,促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2008年我校将继续向社会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艺术专长的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

  限上海生源。

  二、招收项目及计划招生人数

  管乐37人,书法(含篆刻)20人,表演25人,民乐26人,舞蹈35人,声乐30人。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直接到所在中学教务处索要或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zgate.net)下载《华东政法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照片,经所在中学盖章后,于2007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将报名表直接交至我校(具体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交谊楼第三会议室,交通:轨道2、3、4,公交921中山公园站下)。本次报名一律不接受邮寄和汇款,请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候。

  2、考生须提交

  (1)报名费:40元。

  (2)一寸彩色免冠报名照片3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二张交至报名处)

  (3)有关获奖证书、特长证书或特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准考证领取的时间与地点:考试当天领取,地点见现场海报。

  4、咨询电话: 67790213、67790220

  四、考试安排

  1、考生持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

  2007年12月15日(周六)8:30—17:00    管乐、书法(含篆刻)、表演

  2007年12月16日(周日)8:30—17:00    民乐、舞蹈、声乐

  3、考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内,具体考场安排详见现场海报。

  4、考试内容

  (1)管乐和民乐

  考试内容均为音阶一条,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现场抽题试谱,除定音鼓、小军鼓、大号、大提琴、扬琴由学校提供外,其余乐器请自备。

  (2)舞蹈

  a、形体测试

  b、身体软开度,基本功测试

  c、即兴模仿(1-2个8拍)

  d、舞蹈技巧(属加分项目)

  e、舞蹈表演(3-4分钟,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均可,自备CD或磁带)

  (3)声乐

  a、视唱练习(现场抽题,视唱要求识五线谱)

  b、自选1首中文或外文歌曲(每首3分钟左右,考试均为现场钢琴伴奏,由本校统一安排,请考生自备伴奏谱,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钢琴由学校提供。)

  (4)书法

  a、自选古代书法名作一幅,临摹,书体不限,形式不限,须指出该名作的出处,时间45分钟。

  b、指定内容创作书法作品一幅,书体不限(形式为条幅、中堂、横幅任选其一),但是两幅字体不可相同,时间45分钟,文具请自备。

  (5)篆刻

  a、自选古代名印一方,临摹(须指出该印的出处),时间45分钟。

  b、指定内容创作印章一方,阴、阳文随意,规格不限,时间45分钟,文具请自备。

  (6)表演

  a、朗诵(寓言或诗歌均可,时间2-3分钟)

  b、自选歌曲一首(流行歌曲除外)

  c、舞蹈、广播操、武术均可

  d、即兴小品,时间2-3分钟

  e、即兴出题、现场主持(属加分项目)

  为保证生源质量,我校据招生项目划定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者,将由华东政法大学艺术教育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与应试者签约,学校按协议规定,在当年招生中对签约考生予以优惠录取。

  五、监督电话:67790299

  《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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